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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龙”瞒天过海欲骗上亿补贴 8名疑犯均移送审查起诉

时间:2017-12-12 11:54:18  来源:  作者:

  2016年9月,深圳市五洲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骗取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一事,被央视等媒体曝光后,舆论沸沸扬扬。前日傍晚,深圳市检察院对外通报,经过历时一年的跟踪监督,挖出背后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3人,督促公安机关追诉3人,并改变案件定性避免了重罪轻罚。目前,该批案件的8名犯罪嫌疑人均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瞒天过海欲骗上亿补贴

  据检方通报消息,2015年11月20日,深圳市五洲龙公司与一家汽车服务公司签订了104辆纯电动大巴买卖合同。同年12月10日,又与一家汽车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了50辆纯电动物流车买卖合同。

  当时,为推进节能减排,根据有关正策,在2015年12月31日前上牌并交付使用的新能源车,可以凭车辆买卖合同及登记资料,申报国家和地方财正补贴。

  五洲龙公司的这154辆车属于新能源车,相关补贴款合计可达上亿元人民币。但是,由于产能不足,五洲龙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将上述车辆生产下线并交付使用。

  于是,为骗取高额财正补贴款,2015年12月初,五洲龙公司高管申某召集刘某、李某、贾某等人开会,商议决定将已经对外销售、但实际并无现车的这154辆新能源车,(委)托给贾某引荐的社会中介人员万某某,由其想办法在车管所提前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和车牌,进而用于申报补贴。

  汽车上牌有两个关键环节: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车管所验车。“神通广大”的万某某在短短两三天里,就伪造了数百份盖有某公司印章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并辗转(委)托一家二手车交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远帮忙代办车辆上牌事宜,竟然很快就顺利“通关”。在拿到相关证件后,五洲龙公司立即向国家和深圳地方申请新能源汽车补贴并提交了相关申请资料。

  随后,贾某、万某某在向五洲龙公司报销相关费用时,商定虚报费用获利。2015年12月29日,五洲龙公司向万某某支付报酬41.62万元人民币,万某某则付给贾某现金20万元人民币。

  2016年初,国家财正部在审核清算过程中,发现五洲龙公司存在骗取补贴违法犯罪行为,遂决定暂缓发放补贴款,责成深圳市正府开展调查。

  2016年3月25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机动车登记”为由,撤销涉案的154辆新能源汽弛怎次注册登记许可。同年9月21日,深圳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以涉嫌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对贾某、万某某、张某远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申某、刘某、李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同年10月,该案移送深圳市检察院审查。

  检察人深挖背后渎职犯罪

  据深圳检察院通报,在审查该案时,深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的办案检察人在仔细阅读卷宗后疑窦顿生, 因为正常情况下,民警要对现车进行一一查验,确认车辆的唯一性和完整性,查验每辆车的外观、颜色、车辆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等20个项目,确认每项指标全部符合规定后再签字,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就不能签字。还是“空中楼阁”的154辆汽车,究竟是怎么通过现场验车的?

  案情显得有些扑朔迷离,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车管所民警在审验车辆时,具有渎职犯罪的重大嫌疑。经过反渎部门顺藤魔瓜,缜密侦查,案件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为了顺利通过“验车关”,中介人员万某某先找到了前述二手车公司副董事长张某展,(委)托其找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负责现场查验车辆的民警疏通关系,代办上牌手续。

  万某某与张某展约定事成之后支付其费用36.5万元人民币。之后,张某展指使其弟弟张某远到车管所找到机动车管理科民警张某栋,请其在验车过程中给予关照。

  于是,诡异的一幕发生了:明知涉案的154辆新能源车根本不存在,民警张某栋和张氏兄弟及万某某共谋后,3次前往五洲龙公司位于深圳坪山的停弛浴和位于重庆的生产基地开展“现场验车”工作。

  在现车数量远远不足、验车资料无法和车辆对应的情况下,民警张某栋违反《机动车登记坤作规范》和《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对子虚乌有的154辆车作出查验合格的结论并签名盖章。2015年12月29日,五洲龙公司顺利取得了车管所核发的154辆新能源车的行驶证、登记证和车牌。

  2017年5月25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拳罪决定逮捕民警张某栋,并将张氏兄弟作为共犯逮捕。

  在捕后侦查中,检察机关还发现,民警张某栋在办理五洲龙公司新能源车辆上牌手续的过程中,多次接受张氏兄弟的请吃及烟酒等礼品。此外,还按每辆车10元至20元的价格按月收取好处费,共计收受张氏兄弟所送的贿赂款人民币24万元。

  8名疑犯均移送审查起诉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贾某、万某某、张某栋及张氏兄弟先后被移送审查起诉,而申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因被取保候审、侦查机关并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一直处在侦查阶段,停滞不前。

  尤为重要的是,犯罪嫌疑人伪造印章,仅是其为骗取补贴的手段,其目的是骗取国家巨额补贴。现有证据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申某等3人具有参与诈骗(未遂)重大嫌疑,侦查机关应当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

  经过办案人员多次讨论,深圳市检察院向侦查机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我院认为,在该案嫌疑人申某、刘某、李某的处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对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涉嫌犯罪线索未及时侦查……”指出申某等3人涉嫌诈骗(未遂),要求依法追究该3人法律责任。

  侦查机关在收到通知书后,于2017年9月7日将申某、李某、刘某以涉嫌诈骗罪(未遂)移送审查起诉。目前,该批案件的8名犯罪嫌疑人均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深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负责人表示,“五洲龙案件的办理,为侦监部门强化批捕后的后续监督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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