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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拟出台住房租赁市场新政 非莞户子女入学可“租购同分”

时间:2018-12-20 17:12:29  来源:  作者:

支持租房企业试点“商改租”

记者了解到,住房租赁企业建设长租公寓,目前面临改造成本高、收益低以及相关的用地、消防、税收方面的瓶颈问题。意见提出,鼓励新建租赁住房,试点新供应商品房项目或“三旧”改造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试点推出“只租不售”的租赁住房项目。新建租赁住房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可分期支付。力争在2020年前,各镇街(园区)至少组.织开展一项新建租赁住房项目。

意见还称,支持住房租赁企业试点商业用房等改建租赁住房,允许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改建后的租赁住房不得销售,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对于统租成片城中村改造为面向新入户人才、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特定群体的租赁住房,财正承担一定比例的基础设施综合整治费用。此外,税收优惠方面,意见提出,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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