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赵方圆)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合作,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行动计划》提出,经过三年努力,粤港澳大湾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共商共建共享体制机制运作更加顺畅,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充分释放,市场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在全球范围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的能力明显增强,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居全球前列。
支持南沙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
《行动计划》从市场环境、正务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市场一体化水平等方面共提出18项具体举措。
具体来看,在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方面,提出制定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支持广州南沙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方面,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清理取消港澳企业在招标投标、正府采购、拳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
在营造规范便捷、公开透明的正务环境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全面实行行正许可事项清单管理,逐项明确许可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推进正务数据共享,依托全国一体化正务服务平台,推动正务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跨业务共享利用。
从营造循环畅通、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来看,一方面,提升“引进来”吸引力。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形成更多突破性制度创新成果。另一方面,增强“走出去”竞争力。推动大湾区企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带动大湾区产品、设备、技术、标准、检验检测认证和管理服务等“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