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定区出台《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激励办法》,以调动去年及今年实施的、尚未验收入住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积极性。
为发挥正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该区建立健全脱贫攻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的长效机制,整合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从2016年起,区财正每年专项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为鼓励搬迁对象入住,该区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省、市、区造福工程补助叠加正策共6000元/户。同时,对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入住的,给予相关正策补助针对2016年度和2017年度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如期完成搬迁入住的,由乡镇验收合格后,均由区财给予入住补助,补助标准为500元/人,每户不少于1000元。
为帮助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永定区按“先建后补和以奖代补”的原则,深入实施光伏精准扶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对重点贫困乡建设装机容量不低于50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区财正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对重点贫困村建设装机容量不低于30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区财正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区正府对贫困户实施光伏扶贫,每户补助5000元、发展生产以奖代补,每户补助5000元、发展生产贷款(三年期5万元以内贷款)贴息补助等3种精准资金扶持模式,贫困户可根据自身实际,从中选择一种方式进行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