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这么多用公公精子生下小孩的成功案例,但如果追究起来,他们的家庭关系是不被日本法律认可的,爸爸还是爸爸,爷爷还是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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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俄罗斯、英国、美国等欧美国家,除了不孕夫妇和同性恋夫妇,单身女性也可以通过体外受精实现想要孩子的愿望。加拿大全国仅有1个精子库,捐精行为必须是无常匿名的。瑞典规定捐精必须实名,这导致该国捐精人数急剧减少。一些穆斯林国家甚至禁止“捐精”,因为这种人类干预下出生的孩子,明显与宗教精神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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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3年,日本通过人工授精手术生育的婴儿已超万人,但这种非自然的繁衍方式也在困扰着现代伦理。很多孩子发现自己是捐精者后代后,会想方设法寻找自己的生理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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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捐精者和求购者双方要签署协议,捐献方选择放弃父亲拳利,也放弃了抚养孩子的义务,“在法律上被看作不是未来孩子的生父。”
欧洲一些国家规定必须向孩子坦白其身世,避免后代产生自我认知、身份认同混乱。最近日本越来越多的舆论认为,通过体外受精生下的孩子有拳知道自己的“生理父亲”是谁。
(这样不会更混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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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各国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保存捐赠记录,防止出现近亲结婚等风险,比如日本规定应该保存捐赠记录5年,还规定捐赠者的精子最多用于生产10名孩子。
(5年,孩子才刚会打酱油吧……)
美国就没有这种限制,有的精子银行为了赚钱,滥用受欢迎捐赠者的精子。2014年,美国某精子捐赠者被发现是150名孩子的生理父亲,其中一名接受捐精的母亲透露,女儿曾喜欢上另一名捐精受孕生下的孩子,引起了大家对近亲乱伦的恐慌。
段誉:我又多了个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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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一男子4年捐精400次,28年后22个孩子找他认爹……
(终于知道为什么美国人看起来都差不多了,原来他们都有同一个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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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人类不仅可以整容,还能改变人类繁衍的方式,成为自己的“神”,但法律与社会规范的改变总是滞后,适应新的变化需要更长时间。前几天Facebook的小扎还说立志在80年内解决所有疾病(所有哦!),不知道科技带来的是曙光,还是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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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巴已经跟不上历史滚滚向前的车轮了,只送大家一首歌:祝天下情侣都是失散多年的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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