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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满足了父亲生理需要 结婚了和爸爸做过一次

时间:2018-05-31 14:16:44  来源:  作者:

  据悉,本月9日,女子的同事因手机有问题,便向她借手机,意外发现她和父亲(厨师)之间的暧昧短讯,才揭发此事。当初婶婶把此事告知女子的母亲时,后者并不相信,因为女儿曾向她说父亲的不是。

  警方正在调查嫌犯是否有侵9岁的女儿。警方20日早将嫌犯带往加影法庭申请延长扣留令,过后获批准延扣5天至本月25日。

  女儿被揭和丈夫搞上,为母者不相信此事,更指亲友刻意中伤!消息指出,女子的婶婶过后将真相告知女子母亲,但后者不信女儿恋上丈夫,还指女儿曾向她提及父亲的不是,因此认为婶婶的动机是刻意中伤他们一家人。

  由于为父者有求必应,加上母亲经常责骂,以致女儿逐渐“恋上”父亲。该名父亲除了数次和女儿发生关系,还尽量满足女儿的一切要求,包括物质和金钱上的要求,犹如男女朋友关系般。

  女子在这之前曾有一名要好的男友,但和父亲“相恋”后,即和男友分手。由于父亲对于女儿的宠爱犹如一般的“父爱”,因此没令人起疑,直到被女子婶婶揭发此事。

  发生乱伦的原因很多,大部分是深层次的心理困惑长期解决不了,转型到了生活的外表层。乱伦违背了伦理和社会道德,然而它有生长的根源。追根求底是深层心理需求,通过一种扭曲的表面状态来实现。

  这对父女保持不伦关系两年之久,做出伤风败德之事,实在令人羞耻。于理于法,这对父女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在道德上,父女乱伦,有违道德风尚礼仪。法律上,父亲与女儿发生关系,也是于法不合的。

  显然,这是一段畸形恋,注定不能开花结果,也不为世人所接纳。无论是父亲先勾引,还是女儿先勾引,两人都应该立刻停止这种关系,保持正常父女关系。

  推荐阅读:马来西亚这对父女已经够奇葩了!再来看一下还有乱伦之后生下孩子的!

  台湾嘉义县一名五十三岁父亲侵女儿十多年,先后因乱伦生下两名“孙女”;四月间,他竟意图猥亵长孙女。被害女儿在审理时落泪代父求情,表示父亲为她们付出很多,但法人认为他罔顾人伦,依强制交等罪连续犯,重判十六年徒刑。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检警单位调查,遭侵女子“小忧”(化名)的父亲从1993年起到今年4月案情曝光,长达十五年内多次殴打“小忧”,胁迫发生交;“小忧”因此做过多次人工流产,并生下两女。

  法院判决书指出,4月间,“小忧”父亲以提供二千元新台币的零用钱并带出游玩为条件,要求七岁“孙女”做“结婚以后做的事”,进而脱掉裤子并强脱“孙女”衣裤后猥亵。

  “小忧”的父亲在法人审理时,坦承“孙女”是和女儿所生,但否认有强制交犯行,辩称是女儿同意发生关系,也没有要求“孙女”做“结婚以后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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