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慢慢顶进表妹身体深处 慢慢顶进两个小萝莉的深处
王小芬留给人家的第一印象就是:她的衣服特别多,尤其是裙子,各式各样的裙子,几乎一个夏天下来,没穿过重样的!当然,如果你的记性是不同凡响的好,可能就不会被她众多的裙子弄得记忆更差劲了!
她嫁来上海是二婚,老家在苏南的一个小镇,前夫是镇上最有名的混混,带有*黑*帮*老*大的性质,养得有一个儿子。她的日子过得很滋润,每天什么事也不用做,家务活由婆婆一手操持,所以,她每天打发时间的方式就是看看电視、睡睡觉、和街坊邻里聊聊天、搓搓小麻将。小镇上没几家服装店,她都熟悉,店主也都认识她。谁家到了款式新颖的衣服裙子,总会第一时间传话给她,只要她喜欢,都会买上三、二件!
她的丈夫虽然没有任何工作,更不是富二代,手头却很阔绰,对于小芬是有求必应,只要她开口、甚至不用开口,甩给她的钱,都是“叭噗”一声,铺满了一桌面!
她当然也知道这些钱的来历,所以,她唯一的揪心处,就是不能听到警车响,只要警车一响,她就慌作一团!他的丈夫已被那车带走过好多次,虽然时间都不长就回了家,可这总不是事儿,她总担心会有哪一次把他带走,再不会爽利地放他回来,关他个三年五载,那她可怎么办?这事完全有可能!她那娇弱的神经绷得实在难以承受,可又劝说无果!于是,在又一次的被警车带走又回来后,她终于试探性地鼓足勇气向丈夫提出离婚!
她的丈夫把她足足看了有一分钟,然后昂天大笑,笑得眼泪都掉了下来,然后问她:“什么时候去办?明天、今天、还是现在就去?”
那天是她的三十一周岁生日!其实当时她根本不知道,他的丈夫那时正被一位在他们县郊打工的年龄不满十八岁的外来妹追逼着要名份!,因为那女孩肚里有了他的骨血,并且那女孩可比王小芬被他追时漂亮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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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芬无牵无挂到了上海,投奔她一位在上海开服装店的表姐。
她原是想帮表姐卖衣服,可一天十二小时站下来,她累得膝盖狼几乎要断裂、腿肚子直打颤,趴在床上都不想再起来!天哪,这哪是她干的活?
她这才知道,在上海站店和她们镇上完全不同,哪来的大椅子小椅子可坐?上海是真正的站店!一天到晚,光顾者川流不息!东挑挑西拣拣、试了这件试那件,到最后一甩手,走了!可走了这一个,又来了那一双,这个说这件好,那个说那件好,磨合了半天,最后总算一致的赞同:别处再看看!
她怎么能吃得消哩!
可是,她又能干什么呢?她什么也不会!在家时,她是家里最小的女儿,父母的末宝宝。她上面有两个哥两个姐,所以她什么也不用做。初中一毕业,就被一个又一个的小伙子们追求着,因为她是小镇上最美的一朵花!十八岁,她便结婚了,半年后,她便生下一个八斤多的男娃。那是这家四个儿媳里唯一生下孙子的儿媳,因此,她又被公婆当作了大功臣似的供养着,所以这十多年来,婆家就差没给她专雇个佣人了!
她在上海走马灯似地换了一份又一份工作后,表姐对她说:“我的小姑奶奶,你哪是挣钱的命哩,你是花钱的命呀!还是再嫁了吧。”
小芬又何尝不是这样想哩!于是,来沪不到半年,她就再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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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芬再婚的丈夫是上海本地人,离异,有一女儿随了女方,他也不用出生活费,因为他的一套两室一厅的住宅、外加他的下岗费全给了她们娘俩,他搬去了市中心父母留下的一套四十多平米的老宅。他本人下岗后,由于口齿伶俐、能说会道,便帮人家牵线搭桥,做个推销商,倒也赚得不少钱。
王小芬依然过得很滋润,甚至更滋润!新丈夫嫌她烧得饭菜太难吃,又怕她弄粗糙了柔嫩润洁的双手。他们就住在美食一条街,走出门,什么好吃吃什么。家里还请了一个钟点工,帮她收拾屋子,每周来两次。她依然什么都不用干!依然是每天看看电视睡睡觉;逛逛公园逛逛街;买买她喜欢的衣裳裙子;再和邻里搓搓小麻将。日子过得更是优哉乐哉……
可是,生活总没有十全十美!慢慢地,又有一件事,让她揪紧了心、让她慌作了一团一一
这位丈夫爱喝酒,而且每喝必醉、每醉必大打出手!养得细皮嫩肉、娇弱无力的王小芬那是他的对手!每次都会被他打得鼻青脸肿,浑身上下连成片的乌紫色,躺在床上都不能动弹,并且这几天,丈夫还不着家,她还得饿肚子,有时家里实在没什么可充饥的,她还得在晚上挪出去,低着头,尽量遮挡住受伤的脸面,去店里买些面包蛋糕之类的回来糊口!
其实这事邻居都知道,居(委)也知道,甚至110也来过,可都解决不了问题!那男人并不长记性,当时承诺得很好,表示以后绝不多喝酒、绝不再打,可一喝就乱了分寸、一醉就失了本性,拳脚相加,简直把小芬当成了他撒酒疯的发泄沙袋!
不过,如果不喝酒,他倒是一个很体贴的男人,陪着小芬去逛街、逛商场、逛公园,逛小芬想去的任何地方;去酒店吃最贵最好的菜;给她买任何她想要、想吃的东西,只要他口袋里的钱够就行;他还带她去各地游玩,只是经常有被他打得躺在宾馆里出不了房门的时候,而他自己倒跑出去逍遥自在……
好在这男人喝酒,倒有一个特点:在外连络生意时可不多喝酒,更不会喝醉。只有闲在家里才喝酒,喝黄酒,其它酒都不喝。一个人自斟自饮、自言自语,慢慢喝、细细品,只是不知道品出什么味儿来?而且他喝酒,不需要任何菜,只要一盘花生米、一个小芬陪坐在侧,偶尔帮他斟杯酒、时不时地要相互往对方脸上亲一口就足够,一喝便喝得昏天黑地、喝得忘了祖宗八代!可以连续喝上二十四小时,不喝得尿了裤裆、湿了裤腿、在脚下地板上形成了一潭水涡,绝不会罢休,而后便揪过来小芬拳打脚踢,兽性大发!她还不能哭叫,不然好像给他助了威,让他的拳脚舞弄得更欢、更卖力!并且还要让她告诉他:他的拳头硬不硬、脚的力道大不大?直到他犯了迷糊迈不开步!累得踉踉跄跄往地上倒……可怜小芬拖着伤痛的身子,还得为他处理尿湿的裤子;糊了满脸、满胸口的眼泪鼻涕黄酒汁……等到他酒醒了后,好像忘了家里还有老婆,自顾自又只管跑出去挣钱,并且一连三、五天不回家!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