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更喜欢叙述细节产生的根源,我知道这又不符合小说的规矩,小说可以写一个人品德如何崇高或卑鄙,好或者坏,很明显,诸如欢喜臭味这有碍观瞻的细节是断不可添加进框架的,这也大大贬低了我在小说中的形象,成为笑话的对象。但,事实上我的这些习惯是有成因的,仔细回忆,这一切源于那一勺臭粪,和手握粪勺挥舞的十来分钟时间里,四贱的腐烂粪便和熏天的恶臭,它们成就了我的宣泄,刺激到了我,让我血脉贲张,心花怒放,亢奋异常。
只有说清这些细节,才能更清晰地了解一个真实的人物,这样的人物多半叫张三,弄不巧前天他(她)还和你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很礼貌地敬你酒,把自己的杯沿压的很低。
我到底和王五有没有一腿已不再重要,在我的小说里,我也故意不留答案。写小说的有趣之处就在于此,我可以写有,也可以笔锋一转写无,还可以模棱两可。
现实中,不管有无,我必须矢口否认;不管有无,张三李四王五都会认为有,各人位置不同视角不同修养不同都会有不同的答案,并且这些答案无不充满真知灼见,没有任何反驳的余地。所以,有时真相一点也不重要。
不过有一点是确定的,快意恩仇后,再在饭店里做是不现实了,老板私下多付了我三百元工资,态度诚恳地说实在抱歉,请多包涵。
又十年后我才算有点小明白,这世界上,人们还是有点惧怕真性情的,不管是李四、张三,王五,不过那是后话,此刻,李四开始凸现,在张三之外。
所以和我的前夫不同,我给了李四一个名字,不过,把我推向李四的,似乎是张三。
张三见到我时,我还指望着他帮我出气,把老板娘指责咒骂一通,至少也该安慰下我吧?他却微蹙着眉责怪起我来,说桃花,你也太任性了,看这祸闯的,好了,现在怎么收场?脸上却掩不住开心的成份,我愣了半秒,忽然想明白他的开心来处了――以后,我没办法在这里做事,就不会在他身边,碍他的事,影响到他名声甚至家庭。我有点走神,他还在说话:这下倒好了,全可庄的人都知道了……
张三根本不会演戏,什么都明明白白写在脸上,包括他的言语,明白着提醒着我,“这件事”!我的脑子怎么这么笨呢?我不说,他不问,但他这个样子,不是在间接承认了他相信我和王五“有”吗?顿时,我脑袋嗡嗡作响。
张三罕见地话多了些,说,要不换个地方吧?!
“不!我不走,我就呆在可庄!哪儿也不去!!我就不走!!!”我咄咄逼人地盯着他看。
张三就沉默了,安安静静地看我。我突然想起十年前他的安静沉默来,我任性地扯掉他的外衣,任性地推倒一长排自行车,任性地不吃饭,他就是这样安静沉默地看着我。后来他告诉我,他的沉默是在说“我爱你”。
那么他现在的沉默是不是还在说“我爱你”?我颓然地低下了头。
对啊,十年了,我怎么就长不大呢?除了演戏除了看穿张三肚子里的小九九,明明回不到过去了,我还在执拗着不肯回头,还在这里威胁着他的名声和家庭的和睦,还死乞白赖地呆在可庄,我到底想做什么?让张三难堪?我怎么就不能理解下张三的苦衷呢?
我转身,脚下没有力气,硬挪动着脚步离开,身后的张三没有动静。
我呼了李四的BB机,李四赶的有点急,摩托车刹的吱吱响,小心翼翼着看我的脸色。我说我不想在可庄呆了,要搬颜市租房子住。
可是张三,你不知道,我不能回家,娘家偶尔可住几天,长住了别人的闲话就多了,我不能带累我娘家人。
李四用那部笨重的幸福250摩托,载着我和我的行李,隔着行李,我用双手抱紧了他。我们在颜市城里的小弄里转悠着,找最便宜的房子,竟然看到有桃花墎的门牌,我老家住桃花渡,还有这么巧的地方,一下就喜欢上了,问到一间,十来个平方,还隔有一个小卫生间,非常喜欢,价格稍贵了些,我也不管了,预付了三个月房租,拿了钥匙,把行李往床上一扔,顺势把自己也扔到了床上,呆滞地看天花板。
天花板是木头铺的,不知什么品种,干燥柔顺,淡黄山,暖暖的样子,很自然。一只肚子鼓鼓的蜘蛛栖息其上,一动不动,我乱想着,它是怀孕了吗?
那么,那时是在夏季吧?或许是秋季,我不愿是寒冷的冬季,也不喜欢慵懒的春季,我记不真切,也不想记,我也记不真切我四仰八叉了多久?李四说,要不先吃点东西吧?我才想起还有他这个人,在门口站了不知有多久。
闽江路的小饭店里,一瓶醉蟹白酒我喝了有一大半,但醉的好象是李四,因为他说,我一直在等你,他说这话之前,我正在想和张三的初恋,那几次少得可怜的拥抱,还有一次我仰头,要亲吻他,他不肯低头,我个子矮,够不上他的唇他的脸,我大声乱嚷着要他低头,他说“嘘”,别被人看到了。想到这些,我又不争气地掉泪,鼻涕拥堵到了我。
李四却在说,我一直在等你,说,我爱你,他满脸通红,红到了瞳孔里。
我爱你这三个字刺激到了我,我扭过头,用左手拇指堵住我左鼻孔,攒一把力气喷出了右鼻孔因落泪积存的鼻涕,真爽!再转头望向李四,你?!
我才想起来,李四也三十出头了,被我无视了许久,真的从没见过他的女人。那你老婆呢?我弱弱地问。
没,连女朋友也没谈过。
我第一次认真地看李四,浓眉郎目,鼻梁高挺,轮廓分明,原来他比张三神气多了,印象里,比张三的个子还要高,这么个美男,没女朋友?
我换了个姿势,用右手食指按住右鼻孔,伸长脖子喷出了左鼻孔的鼻涕,伸手拿餐巾纸撸。我不信,心里又信了,而那些片断又冒出来,他那么疯狂地剥下我的衣服,我竭力抵挡着,长江浩荡,一大片芦苇没有边际,我和李四,在江边那一场无声的厮杀。
我不服输,偏我一直在输。
我还输给了一瓶叫做醉蟹的白酒,牵扯着回到桃花墎那个我的新家里,我抱住了李四。
这TMD真的太不象小说里的情节了,小说里,李四这号人是要入地狱的,或者被忽略,消失于无形。
他是强干犯,此时,他本应该呆在监狱里渎罪,接受法律的惩戒。
李四进入时,我眉头紧锁,疼。 3/6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