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资讯

半夜装睡配合儿子 母亲配合儿子发生关系

时间:2018-04-16 16:06:34  来源:  作者:
 
中国古代制定理纲常,固然有统治者控制平民思想的想法在内,可仔细去想,会不会也存在保护正常家庭秩序的考虑呢?一个器人成熟的未成年人,和一个欲求不满的成年人,可谓天雷地火、王八绿豆,行为的次数我们不提,有没有安全措施才是重中之重。
 
避孕的问题,在当代中国群体中,还未得到有效普及,在中国古代可想而知。假设,行为之后,当事一方怀孕,辈分又该如何论断?
 
而从问题中母亲的讲述来看,他们母子二人似乎也并没有进行有效的保护措施,一旦怀孕生子,辈分问题就会成为二者关系的最大鸿沟。你当然可以选择流产,可流产后的生理与心理问题,又该是谁去负责?对于一个未成年男,会不会因此而造成心理伤害,我们同样很难下定论。
 
素姐在多篇文章内,都表达了承认欲望这一事实,但承认欲望,并不是让大家不分对象的发泄欲望。
 
我们的社会必须让个人在做出某种选择时,有所忌讳,这是法律存在的本质意义。换句话说,我们不能打着个体差异的名义,去掩盖满足私欲的事实。
 
如果有谁试图做到这一点,便是在利用『自由、意志』来给自己的责任缺失,寻找理由。
 
问题中的母亲信誓旦旦的说『自己没有伤害任何人』,错了,您已经用自己的行为,伤害到了儿子未来的配偶。
 
总结我的回答,主要有这样几点:
 
1,不应该被允许,更不应该被正名。问题内的母亲,由于职业关系,在陈述事实之时,有意无意的混淆了多种概念,例如试图用个人意志,为自己的不正当行为做辩解;
 
2,假如这种不正当的母子行为可以被正名,那是否父女行为也要被正名?那是否会出现,更多人打着这个旗号,去诱人、强干乃至贩卖未成年人?这不是个体行为,鼓吹要正名的人们是在引发巨大的社会问题;
 
3,青春期是人类第二特征逐渐成熟的时期,家庭成年成员的责任与义务,是要让未成年人从生理与心理上脱离家庭,形成真正的个体,而不是竭尽全力满足双方的欲望。
 
最后提醒存在欲望的成年人。
 
现代社会是信息流快速变动的社会,陌生人与陌生人的距离,仅仅隔着一张手机屏幕。

文章是一个和儿子长期发生行为的母亲写的。而在此其中,她一直用各种似是而非的理论、冠冕堂皇的借口,来合理化这种关系。

以下是她在微博上晒出的长文:提示:甜阁下在自己的知乎专栏里也晒出一封关于母子关系的来信,内容极其相似,但身份与年龄却改动了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