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9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海南省琼海市(委)原副书系陈列雄涉嫌受贿一案。检方指控,此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00余万元。陈列雄当庭忏悔,并请求宽大处理,他表示“就像李杰(海口市原副市长)一样判11年好了。”3个月后,此案一审宣判,陈列雄以受贿罪获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7月26日法制晚报)
真的很佩服海南省琼海市(委)原副书系陈列雄的,他能为自己精准“判刑”11年,而法庭也不多不少的给判了11年。
陈列雄受贿数额巨大,高达900万元,在贪欲上,他与其他贪人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不过,与某些贪人在法庭上狡辩抵赖、装疯卖傻所不同的是,陈列雄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清晰地回答:“公诉人所指控的事实清楚、真实。”在检察机关对22宗犯罪事实一项项举证时,他甚至抢着认罪,并表示“都是我主动承认的,不用一项项列举了,直接通过就好了”。在这点上,陈列雄的表现堪称上佳。
陈列雄何以能为自己精准“判刑”呢?首先,陈列雄熟悉相关法律,他深知自己贪腐的数额、落马后的表现等符合怎样的量刑标准,故而,他能对照刑法来一回精准“判刑”。其次,陈列雄熟知很多贪腐案件,尤其是对身边的贪腐大案铭记在心。于是,他能参照海口市原副市长李杰一案,给自己八九不离十的精准“判刑”。
其实,并非所有的贪人都是法盲,也并非所有的贪人对警示教育都没有重视,问题是他们心存侥幸,总认为自己“也许没事”,在这方面,陈列雄堪称典型。正如他所忏悔的那样:“我就是怀着‘也许没事’的侥幸心理,在贪婪的泥坑中越陷越深,最终不能自拔。”“也许没事”,其实还“真的有事”,只要伸手贪腐了,就会有“被缚”的那一天,只不过迟早而已。3年前陈列雄退休,但他没有因进了“保险箱”而太平无事,退休1年后,他案发而落马,终于摊上大事。
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身陷囹圄而没了自由,这不应该成为人生的一个痛苦画面。人生应该是灿烂的,生活应该是惬意的,但愿为人者能汲取陈列雄的教训,谨慎为人,莫让仕途成“囧途”甚至成“末路”。(钱桂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