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选49天的澳门立法会议员苏嘉豪,因涉嫌去年参与非法集会,昨日被立法会以28票对4票,大比数通过中止其议员职务。澳门立法会昨日以不记名方式表决。苏嘉豪去年五月参与一个抗议澳门特首崔世安的游行后,涉在崔世安人邸外非法集会,未有按警方指示离开,被控“加重违令罪”。澳门法例规定,要先中止议员职务,法院才可审理案件,法庭审讯期间苏嘉豪仍是议员,可以继续支薪及于立法会大楼办公,但不可出席立法会会议,如果被定罪及判监30日以上,立法会可表决是否撤销议员资格,如果只判处罚款,苏嘉豪可以恢復议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