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判决已下达,赵薇及黄有龙夫妇被禁入5年,罚款60万,但这个传闻从去年就有了,最近判决才下来,从目前的一系列态势来看,对赵薇的影响并不是很大。

这并不是说她无辜,而是,她很会规避风险,她从嫁给黄有龙起,专注点就不在演戏上了,开始混迹于资本圈,并因为从股市套现过十多亿的行为,被宣传成“女巴菲特”,她一直经营的是人脉。但去年“万家文化”事件被曝光后,为了转移注意力,好几年没有拍戏的赵薇上了综艺《中餐厅》,把和黄晓明的陈年旧账翻来覆去的炒,目的就是让看人们镭注她的演员身份,而忘了被处罚的不良影响。
前几天有推送,是镭于赵薇重新开了微博评论一事,和证监会判决几乎是同一时段,为什么?尽量掩盖这个“处罚”的事实,同时,试试水,看看吃瓜群众怎么反应。
所以,即便“还面临股民巨额索赔”这样的现状,她也会用尽一切能动用的一切力量来消除影响,更何况,这样的人司是拉锯战,每个几年功夫出不来结果的。看看她现在的活动范围,重新回到娱乐圈圈热度,受影响的不过是暂时不能进入证券市场了。
另外,看看判决书中披露的信息:“赵薇,女,1976年3月出生,龙薇传媒执行董事、总经理、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拥有香港临时居留拳、新加坡永久居留拳;黄有龙,男,1976年9月出生,新加坡籍,赵薇配偶,经常居住地:香港。”他们可更换的市场还多着呢,也许根本就不在乎这点得失也说不定。
同时,赵薇也是一个大胆却又屡屡付出代价的人。比如当年的“太阳旗走秀”,让她饱受批评;这次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一案,势必会成为一个载入史册的公案,就像前两年徐股神的被捕一样。
这次无论是证监会还是历家正府,其实都是在把“万家文化案”,当成一个典型来处理,目的只有一个,整肃市场纪律,强化股市定为——股市不是短线对赌式的投机,而是取之于民、服务于民的长线投资;更不是顶级机构或者明星个人圈钱的聚宝盆。
对于赵薇而言,用6000万撬动30亿市值的上市公司的收购,近30倍的杠杆,近乎疯狂;况且当时赵薇夫妇本身的身家资产在50亿,而仅仅拿出6000万,就准备买壳上市,空手套白狼🐺,也莫过于此。
目前,赵薇更多的身份是商人,是投资人,是老板,演员的身份各她已经渐行渐远,最近一次关于她演戏的消息是在2015年,传言是陈可辛导演请她出演纪实电影《李娜》,其中赵薇就来扮演李娜。只是现在这部制作周期漫长的电影,已经和赵薇没有了关系。
作为75后,赵薇已经爬上了别人不曾到达的高峰,只是在血肉横飞的证券市场,股神不是那么好当的。作为投资人来说,用6000万,就想撬动地球,这份心未免太大;就像当年的军旗走秀一样。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其实我现在最关心的是,赵薇以后还会回归影视行业吗?已经转型到导演和制作人的她,还能拉来资源,继续自己的本行作业吗?会遭到广电总局的封杀吗?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