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6日,西安,不到一公里长的路上,21个井盖一夜间不翼而飞。/视觉中国
“偷井盖”也是个老词,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偷井盖的人最多,偷来也最好卖,一个井盖几百块。据2006年的新闻报道,太原市每月丢失井盖300多个,损失10余万元;天津市每年丢失各种井盖3000多个,损失近300万元。
2001年播出的情景喜剧《东北一家人》里也上演过偷井盖的一幕,可见偷井盖具有时代性。片中,穿着脏棉袄、咧着怀、抄着手、呲着牙的冯小刚,在剧中饰演一个偷井盖的小偷(被设定为东北口音),偷完又卖给了利欲熏心的废品小贩张铁林,最后经群众举报,被付彪饰演的警察责令将井盖送还原处。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这么多井盖偷窃事件都和河南人或“河南籍犯罪团伙”有关。通过搜索引擎搜索近十年的新闻档案,也几乎看不到“河南人偷井盖”的报道。“河南人”和“偷井盖”出现在同一短语里似乎缘于一种偏见的、以讹传讹的错置。
大众舆论觉得河南人很可怜,要靠坑蒙拐骗偷谋生,那就给他们一个更可怜的形象,“偷井盖”可以说是可怜中的可怜了吧——连犯罪都要挑最寒碜、成本最低的那一个,“穷酸的河南真可怜”!和其它“地图炮”不同,骂河南人的“传统”更有一种恃强凌弱的侮辱性,似乎是可怜你才骂你。
2013年10月26日,河南郑州火车站广场,准备乘车外出务工就业的农民工。/东方IC
现如今,字面意义上的“偷井盖”已不常见。一方面,现在城市中使用的井盖材质不再以铸铁为主,而是引入了水泥、树脂等材料,偷盗已没有价值;另一方面,铸铁的市场价值大不如前,大城市的废品收购行业也规范了许多,买主没有了,销赃的途径也被截断了。
不过“偷井盖”的说法依然存在,它演变成一个具有悲喜剧色彩的词,一提到“井盖”就想到被主流社会戏谑的底层小人物形象。无论怎样,“河南人歧视论”的背后蕴含着中国当代社会的诸对矛盾。“井盖”不再是井盖本身,它和“河南人”一起代表着“歧视论”(外地人、穷人、不体面的人、说方言的人等边缘人群)及其背后蕴含的中国社会的诸对矛盾。
前赴后继歧视河南人
在目力所及的未来,地域攻击并无根绝的可能性。即使在公民社会相对成熟的西欧社会,源于人的短视、偏见和拳力欲的“地图炮”仍时有发生。一个折衷的做法是承认“河南人”的例子并非缆例,使它具有普遍意义,因为从我们听过的偷盗故事里,我们能发现任何籍贯的影子。“大量底层劳工移往城市”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普遍现象,在赚钱为上的主流意识形态里,经济弱势群体河南人被舆论“抓了典型”,成为地方主义和本质主义的牺牲品。
当一扇窗子被第一块石头砸碎后,会有越来越多的石头扔向这扇破窗。这就是詹姆斯·威尔逊和乔治·克林提出的“破窗效应”。重要的不是谁扔了第一块石头,而是破窗的过程。正如重要的不是谁在90年代提出了“河南人偷井盖”的说法——现在已无从查起,重要的是这种说法在民间不断发酵、传播,让河南人成为偷盗和诈骗等低成本犯罪的代名词。
2002年,安徽肥西县抓获35个河南假和尚。/视觉中国
大城市原住民看到穿着不考究的“乡下人”、其他中小城市的原住民听到口音不同的“外地人”,就把他们和犯罪联系在一起,还占据着道德的高位,因为“乡下人”和“外地人”挑战着“城里人”的地缘集体主义。要承认这一点很难,因为这相当于同时承认自己认识上的短板。即使最理性的人也难免受到刻板印象的影响。
另一个颇具杀伤力的媒介是正府和媒体的宣传,甚至它们的共谋。有学者统计,《南方都市报》和《21世纪经济报道》每年对河南的负面报道占据了河南总报道的三分之二,代表着东西南北四个地区的《新京报》、《新民晚报》、《广州日报》和《华商报》,对河南的正负报道为1:4。你很难说它们的报道有失公平,但它们无疑放大了河南的负面形象。
2007年3月15日,北京,两名河南籍嫌疑人敲诈勒索13岁少年未遂,将其杀害。/视觉中国
媒体还曾报道深圳某处警方挂出“捣毁河南籍诈骗团伙”的横幅,某些地方正府也打出“打击河南籍勒索团伙”的标语,还有媒体以“河南”为关键词给犯罪新闻取标题来吸引眼球……正好,作为人口输出大省的几个省份始终名列中国犯罪率榜单前茅,就更迎合社会偏见和读者趣味,给了开“地图炮”的人以口实。这样一来,只要负面新闻和河南相关,“河南”和河南人的身份就变得异常敏感。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