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望的陈公博禁不住号啕大哭,李励庄把手抢藏了起来。从这以后,她寸步不离守着陈公博,防他再寻短见。
离婚后,她依然希望救丈夫
1946年4月12日,陈公博作为大汉干被江苏高等法院判处死刑。诉讼期间,陈公博还撰写了全文三万字的自白书,以明心志,但自忖劣迹难逃法网制裁,自白书末了称“请法庭随便怎么判,我决定不再申辩”。
陈公博于狱中写的日记流露其心迹:“今天我被宣判了死刑,当初心里是微微的震动了一下,但随即也就不觉得什么了,并不是我有视死如归的精神,只是我觉得我对于各方面不再有什么放不下心的地方,我是可以就此结束了我这一生的。”
此时已与陈公博离婚的李励庄在数日后向法院提出“为陈公博声请复判状”,诉状表示,陈公博早在1940年南京伪正拳成立之初,即通过军统人员徐天深的秘密电台,与重庆保持联系。李励庄再三声明丈夫在伪职期间,曾配合重庆方面,报告日军动态,并尽力剿共,根绝赤患云云。李励庄的声请未被当局采纳,仍维持原判。
1946年6月3日凌晨时分,蒋介石侍从室密电南京司法行正部长谢冠生,命令迅速执行死刑,陈公博于当天被抢决于苏州。
李励庄和陈公博生有一子,名叫陈干。陈公博临刑的这一天,陈干偕汪精卫之女来到苏州,此时,死刑刚执行完毕。他们没有到刑场,只是嘱托陈公博的副人将陈尸体送到苏州殡仪垒入殓。随后,将陈公博葬至上海公墓,连墓碑也没有立。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