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徐之为李揭下脸上遮挡。方汉第一次看到李的脸,这张脸似乎只要光看着就会散发出恶臭,他捂着嘴,几乎要吐出来了。
徐之说:“方汉,我要和李去他的城市了。”
方汉没听清徐之说的话,还在连连道歉:“李,对不起,我...不是朗意的。”
李笑了笑,他笑起来更加丑陋了。他回过头看了看徐之,对她说:“帮我蒙起来吧。”
徐之伸手抚魔了他的脸,照办了。
方汉诧异的看着他们。
徐之又说了一遍:“方汉,我要和李去他的城市,去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
方汉僵着,眼神空洞,问:“去一个什么?什么?”
李向方汉解释了一切。
方汉一动没动,眼泪却不住的往下流。
李说:“我不能让任何人爱我,却能让徐之爱我。我认为这是命运注定。”
李又说:“我给你的最后一个考验是‘放手’。”
“放手...放手?”方汉失去了理智,不停自言自语。
李带着徐之走了,临走前,把方汉对徐之的爱转移到了其他女孩身上。李有过把徐之留给方汉的念头。可是被人爱的滋味对他来说实在是太新鲜了,太诱人了。
当他们挽着手站在那副他雪夜完成的画前。当他们最后成为两具相拥的尸体。
当学会了爱,爱就不再是爱,当做到“全部的信任”、“全部的付出”和“放手”,那爱就已经离你远去了。
偏执!嫉妒!占有!
被诅咒永远得不到爱的人,却从一开始就懂得怎么爱人。
篇二:千亿盛宠闪婚老公超能干 闪婚老公不靠谱 豪门闪婚之老公凶猛
——能再见到你真的太好了。
这句话随风入耳,宛如烈火焚烧的狂风,卷席而来,在播音室狭小的空间留下一抹耀眼的光。谢忆拾有些恍然,悠悠荡荡,往事趁机澎湃而入。
作为孤儿的谢忆拾,在十六岁生日当天,被有亿万家财的父母寻回,并准备搞一趟认祖归宗,她的父亲在这天第一次带她去拍卖会现场,她一眼就看上了一颗蓝宝石,即使她再怎么极力掩饰,还是被父亲发觉了。父亲二话不说拍了下来,当作谢忆拾的生日礼物。
谢忆拾对宝石完全外行,却对这颗蓝宝石生出喜爱之情。据说这是一颗历史悠久的宝石,具体哪个朝代连专家也查不出来。谁知,谢忆拾当晚就被这颗宝石带到了另一个世界,穿越了——她来到了一个未知的朝代,炎朝。刚拥有富豪父母不到二十四小时,喜悦未散,谢忆拾就来到了炎朝,心里尽是失望。
在这人不生地不熟的地方,谢忆拾晃悠了几天,饿了几天,最终强烈的生存欲望让她决心振作起来……
凌晨的古街,谢忆拾四处奔走寻找活儿,可见到她的人似乎嫌弃她脏兮兮的都赶她走,好在卖糖人的老婆婆发善心收留了她。谢忆拾用两天学会画糖人,第三天开始帮老婆婆摆摊,她画的糖人花样多,两个时辰就把一天量的糖浆卖完了。
她正准备收摊回去,倏忽额头被人敲了一下,力道很轻,跟随着一阵微微的糖香味。陆元淳将手中还未化掉的糖人塞给谢忆拾,有稍微怨念,道:“我刚刚就一直站在这里,还叫人跟你买了糖人,你居然没发现我。”
陆元淳说她是婆婆的常客,更是炎朝的九皇子,婆婆的糖人他从小吃到大。这两天他一如既往地过来照顾婆婆的生意,谢忆拾因此认识了他。
谢忆拾瞄了一眼披在他肩上的斗篷,以及遮住整张脸的纱帽,禁不住在心底鄙夷:就他这将自己包这么严实的样子,他娘也认不出啊!更何况她跟他也就认识了两天好吗!
只听见,对方带着更重的怨气道:“阿忆,你在心底说我坏话。”
“……”
谢忆拾没话说了,他怎么知道。
陆元淳说要带谢忆拾四处逛逛,叫了人把摊子和碎银送回婆婆家,就推着还没答应的谢忆拾走了……半天的时间,他们只逛了炎城的五分之一都不到,谢忆拾拿他的钱买了好多东西,陆元淳没嫌弃,还说第二天继续。无语的谢忆拾对陌生的炎城满是好奇,只好答应他的热情款待。
陆元淳带谢忆拾差不多把炎城冷了个遍后,他们在一家茶楼里碰见陆元淳的朋友,看见陆元淳身后的谢忆拾,神神秘秘地拉他到一边,一脸兴奋地问道:“咱们九皇子,终于有心上人了?还,还带着她四处幽会?”
那人以为声音极低了,可他粟增的每句话,硬是让所有人听得真切。谢忆拾很是尴尬,她才十六岁,老师说过不能早恋的,刚想解释些什么,陆元淳走到她的身边,抓起她的手,一脸认真地问:“怎么,不行吗?”
篇三:千亿盛宠闪婚老公超能干 闪婚老公不靠谱 豪门闪婚之老公凶猛
姐姐的声音,从电话的另一端传来,一字一句,显得特别清晰。
她说:“你回不来也没事……反正……呃,你……对。”
“那香啊,纸钱,我跟爸在这边就准备了嘛。你在家自己就简单弄一下,买点妈爱吃的水果就行了。”
“欸,对。水果可以用……你可以用那套盘子装。就上次你毕业的时候,我跟妈去看你,她给你买的那一套盘子,还有碗。带花的,你还嫌丑。”
过了一会,她又补了一句:“但她可喜欢了,你不知道。”
他不知道。他想。
他不知道的事情,可也是不少的。
当初,执意要选择离家远的地方上学,也不知道会有这样的一天——因为距离太远,在该回家的时候,会回不了家。
今天,他刚找到新工作,搬了新房子,在忙碌着,准备一个新的开始。
外面正刮着风,下着倾盆大雨,他心里潮乎乎的,但他没有让身边的同事知道。
从新单位回出租屋的路上,他特意买了一束花,顺带捎上了给自己的一份外卖。
房子的门牌号是203,他一个人住。
他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一个人回到黑黢黢的房子里,自己为自己点亮一盏灯,然后独自进房间。尤其,是在这样的日子里。 3/4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