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浊白浓浆灌入花壶小腹鼓起 紧致吸绞汁水顶撞折磨
临近中午时分,雨又下起来了,先是瓦檐上坠下的几滴,很快就连成了线,细而密的,在沉重的铅云与广阔的大地之间织成无数张网。十月末的秋风裹挟着冷雨从窗子灌进来,镜子里的女人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可云岚没有起身,仍旧盯着镜子里自己的脸,这眼角的细纹分明又深了几分,两颊上甚至显出淡淡的褐色斑痕来,老了,真的是老了,云岚叹了口气,拿起镜前小巧精致的瓶,旋开盖子,用手指仔仔细细地、温柔地搽起来。
记不清多久了,十年?二十年?自从嫁到李家以后,云岚第一次这样认真的打量着自己。她看着镜子里那幅饱经沧桑的面容,前额,双眉,眼,鼻,脸颊,下巴,她用指尖依次轻柔地划过,抚尽每一寸干瘪粗糙的肌肤,每一条或深或浅的皱纹,如同轻风拂过新犁的土地,二十多年倏忽而过,带走了最美好的年华,一切都恍如隔世。
云岚想起那一年,她不过十九岁。清晨,太阳还没升起,弟弟妹妹们都还在梦中安睡,整个村子笼罩在未褪尽的夜色里,柔和而静谧,阿大在院门外一边轻声吆喝,一边窸窸窣窣地套着牲口,她在堂屋前面用那个打了补丁的大铝盆打水洗脸,东方刚刚现出淡白的微光,照在挂在窗边的镜子上,她抬起头,看到映在镜子里的自己,乌油油的长发,扎成粗麻花辫挽在一边,桃心脸,前额正中一个美人尖,密而弯的眉毛被水打湿了,青黑如黛,一双眼睛长在下面,像是两汪清亮的泉水中央养着两丸黑珍珠,脸颊是桃花般的粉嫩丰腴,一掐下去能掐出甜水来似的,她把额前一绺不安分的长发抿到耳后,想想,自己也得意了,十里八村谁不知道她马云岚是坊上乡第一美人?她云岚走到哪里不都叫小伙子们眼挪不走、脚拔不动呢?那些年岁相当的年轻小伙子们都知道,不论是挑水、浇菜,还是下河洗衣服,马云岚走过去就是一道风景,都有人争着去鞍前马后,或者吹起又长又尖的流氓哨子。前村后店里,说媒的婆子们挤歪了老马家的院门,可她偏一个也不答应,阿大有时也嘟囔她:“大姑娘家心气儿别太高,提防挑花了眼睛!”她帮着阿大把地瓜、豆子、棉花和用高粱杆编成的笊篱笤帚装上驴车,一人拿着一块抹上辣酱的、地瓜面滚成的厚煎饼就上路了。这一路来回几十里,去到镇上把阿大拉的农货换成油盐酱醋糖茶百货,拉回村子来的时候,村里的那些烟囱也不过才廖落地燃起几缕炊烟。大怕累着牲口,不舍得坐到车上去,她就一个人坐在前头,阿大在旁边步行走着,一边用柳条鞭子赶车。云岚坐在上面,随着车一颠一伏,眼望着两旁无垠的麦田和闪着波光的水渠远景,心就跟着清晨的风飞到天外去了。
其实云岚不是没有看中的人,那个穿着发白汗衫子的高大背影早就在印在了她的心眼里,那个长得白白净净的、无论见了谁嘴角都挂着微笑的人,早就像这早晨的风一样撩乱了她的心思,云岚见了旁的后生从来都是脚下生风,昂着头看都不看一眼的,唯独见了他,就变得文文静静,悄没声息地低着头,兔子一般地走过去了。云岚至今还记得,每次从孝先身边走过时,总能闻到一股淡淡的好闻的味道,有人说,女人之所以喜欢男人,就是喜欢他们身上的那郎味道,这话云岚是相信的。事实上云岚这一辈子也只从孝先一个人身上闻到过这种味道,即使她后来和李伯之过了二十年,睡了二十年,也从来没有在他身上闻到过那种味道。
云岚终于站起身走到窗边,关上了窗户,外面雨下得正紧,远处的地平线上腾起蒙蒙的雾气来,掉光了叶子的泡桐树赤身裹体地独立在秋雨中,这会子,屋里突然显得格外的静寂,云岚搽好了面霜,那些苍凉的皱纹和斑痕被遮蔽住,她觉得自己仿佛又倒流了几年的光阴,重新焕发出容光来。接着她又从抽屉里取出女儿的眉笔,对着镜子一笔一笔,一划一划地描,像是在创作一幅惊艳世人的画。孝先难道会不知道她对他的心意么?不,他肯定知道,也感觉得到。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每次她从井口挑了两大桶水出来他都恰巧路过呢?还有割麦子的时候,一条黄黑色的“草上飞”从麦梢上突然窜出来,咬了她的小腿,也是孝先从旁边的地里疯了似的奔过来,挽起了她的裤脚,用嘴给他把毒液吸出来的。她清楚的记得,他的唇吻在她的小腿上,那一刻她全然忘记了害怕,忘记了疼,只觉得脸上烫的像火烧,心跳的快要从胸口蹦出来了。
大难道看不出来?不对,大肯定也看得出他和她的情谊。可是大不同意,就算她撒了泼,绝了食也不同意,就算她昏倒在自己的团花被子上也没有同意。为什么自己当初不再坚持坚持呢?也许再坚持一下,阿大就服了软,那么她也就和孝先结了婚了。可是她没有,在世俗面前,是她服了软。谁让阿大的“成分”不好呢?阿大做过镇上酒厂的厂长,后来酒厂倒闭了,阿大用自己的积蓄在村里开了这个小小的门市部,后来,阿大这个曾经的厂长,被镇上打成了“资产阶级”,在胸前挂着打了叉的红漆大牌子游街示众。作为“资产阶级”女儿的云岚当然不能跟贫农的儿子孝先结婚,云岚看着被小将们打的遍体鳞伤奄奄一息的阿大终究松了口,有情人终究不能成眷属,在那个年代,有太多这样的故事,云岚当然也逃脱不了。
后来,云岚把这叫做命。
碰巧这时候,云岚的三表舅到家里来说媒,是三表舅一个远亲家的儿子,她也到了婚嫁的年纪,不能再拖下去了。父母年事已高,娘又多病,弟弟妹妹们还小,如果她不嫁,身边没个主事的男人,一大家子人靠她自己怎么支撑?
那天晚上大就做了主,应下了这门亲事,阿大告诉她,男方大号叫李伯之,小名叫做金芝,听说人才也长得很好,你表舅做的媒,亲上加亲,不会错的。别怪阿大狠心,你的心思大都明白,可这就是命,就认了吧,你和孝先……命中无缘呐……
命,这就是命。云岚也认了。后来阿大又说了什么,云岚已经听不到了。再后来,云岚是怎么见了李伯之一面,阿大怎样收了李家的彩礼,她是怎样进了李家的门,云岚通通都记不清了。她只记得出嫁那天李伯之那个梳的油光发亮的小脑壳,她忘不了的是出嫁那一天,那个远远跟在出嫁队伍后面的高大的身影。出嫁前一晚,她甚至都不敢跟他去告别,此刻,她只能把心向着他的方向喊一声,孝先哟!我的孝先哥哟。她穿着大红色的嫁衣走进了李家的大门,从此觉得自己像是死去了一半,那些曾经的青春和爱情,在她踏进李家大门的那一刻,便被抛尸在坊上乡的乡野田地之间,永不瞑目了。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