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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主宰之洛璃之辱上中下 牧尘把洛璃的花心撑到极致

时间:2019-11-17 13:35:55  来源:  作者:

  我与化雨相识二十年,除了性别,我看着她就像在看我自己。但老师只是说:“失败的实验品。”她一贯无情,我不知道她有没有感情,但我第一次不想再赞同她的话。因为化雨在我耳边一遍遍喊、一遍遍叫、最后成了挥之不去的歇斯底里:“你这蠢货,你什么都不知道!”

大主宰之洛璃之辱上中下 牧尘把洛璃的花心撑到极致

大主宰之洛璃之辱上中下 牧尘把洛璃的花心撑到极致

  我决定给自己放个假,老师也同意了。但我不知道去哪,我从来没有过正常人的生活,我更像一个不知疲倦的机器人,但我又突然有了倦意。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我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快到圣诞节,整个城市都是祥和喜悦的气氛。戴毛绒帽的小孩从我身边走过,他好奇地看我,问他妈妈,“妈妈,这个叔叔怎么穿短袖呀,他不冷吗?”小孩的妈妈赶紧给我道歉,我手足无措。从没有人给我道歉是因为这种事,也没有人告诉我下雪天应该穿棉袄。芯片让我们降低了身体的感知能力。

  我莫名的心情低落,我进了一家咖啡厅,漂亮的服务员过来问我:“先生,请问您要喝点什么?”

  这就是洛璃。

  我随口点了一杯卡布奇诺。她躲在柜台后悄悄看我。我二十多年训练有素,怎么会不知道她在看我?她见我发现了,反而大大方方冲我笑,两颊的小梨涡让她看起来很甜蜜。轻快的小提琴声里,她明媚得像一道光。

  我不禁恍惚。

  刚和洛璃在一起时,我还时不时会去老师那,洛璃不知道我做什么的,她好像也不在乎,她总是那么欢快、那么笑个不停。她能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哪怕是碰到斤斤计较的客人。这是她的魔力,渐渐的,我也能放空头脑地跟着她大笑,这在以前,是我完全不敢相信的。

  我们住在一间小公寓里,洛璃说喜欢小房子,有温馨的感觉。我每天接送她上下班,她为我做可口的饭菜,晚上我们窝在一起看电影或是综艺。我没有再回去找老师,尽管她对我一直休假颇有微词,但我坚称我始终没有调整好状态,因为我从不说谎,所以她相信了。

  但其实只是因为我变得懒散和喜爱阳光。以前我昼伏夜出,是蛰伏在黑暗里的吸血虫,我几乎不会接触阳光。我甚至在想到我是个暗杀者时有些抵触。洛璃那么爱干净喜欢白色,我却干的是让白色染血的脏事。

  有一天午后,阳光特别好的时候,洛璃窝在我怀里说:“阿风,你的名字好好听呀,好有诗意。”我魔着她柔顺的头发,说:“其实我还有一个妹妹,叫化雨。”她有些惊喜地睁圆了眼睛,“成风化雨!你那个妹妹在哪儿呀,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过?”我想了想,“她已经死了。”洛璃愣了愣,她从我怀里出来,她有些懊恼,“对不起阿风,我……”

  我摇摇头,“她生了病,很严重的病,无药可医的病,也许死是解脱吧。”

  我又想到血泊里的化雨。她死在婚纱店,我赶过去时,陪她来试婚纱的男人已经昏过去了。我告诉警察我是她哥哥,殷红的血愈发衬得她惨白。她死了,穿着婚纱。明知道幸福致死,仍然飞蛾扑火,于是终于在最幸福的时刻突然死去。

  洛璃见我情绪忽然低落,想逗我开心,她忽闪着大眼睛娇俏地问我,“我去给你做茄子煲好不好呀?”茄子煲是我最喜欢吃的菜之一,我忍不住低头吻了她,她嘻嘻笑地跑去了厨房。我摊在沙发上,眼皮却越来越沉。

  在这个世界上,其实善恶的分界线是模糊的。没有绝对,总会混淆。一个恶人不可能只有恶,一个善人也不可能只有善,只隔一道门,推开来进去你就是善意的恶人,推开来出去你就是恶意的善人。

  洛璃从厨房出来,她端着新鲜出炉的茄子煲,香气肆意飘动在这个小公寓里,但不会再有人跑过来眼巴巴馋着了。因为那个人,死了,终于。

  洛璃总是笑得像天使一样,此时也不例外。她美好地笑着,美好地走着,洁白的拖鞋上沾了血渍,她也不在乎;她走到那个人身边,他颈后亮着淡淡的蓝光,她知道那是只有仇恨才能激化的芯片。她依旧是那样美好地笑着,扯出了他的芯片。

  这个叫成风的家伙,是个意外难啃的骨头。她在他身上花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才终于把他拿下。她看着他的芯片,却想起他的音容相貌。第一次见他,他死气沉沉,她一眼就知道他是她的猎物。这个世界上啊,不是只有仇恨才能杀人,成风的老师R以为自己培养出无懈可击的怪物,却没料到就算有芯片,人依旧是人,人始终是人。心总是有无法侵蚀的柔软角落的。她就利用这仅余的一丁点柔软,浇灭仇恨、摧毁芯片。也摧毁这个人。

  暗杀者组.织在国际上臭名昭著,于是诞生了专门的“狩猎者”,他们体内亦植入芯片,与暗杀者芯片相反,有蛊惑人心、感化恶念、致笑等神奇力量。狩猎者们通常容貌气质出众,且因芯片里蕴含与暗杀者芯片相契合因子的缘故,极容易对暗杀者产生吸引。因此,狩猎者的评价很高,众人都认为他们是舍生取义的和平英雄,毕竟暗杀者那群臭虫,死不足惜嘛。

  洛璃坐在成风的身边,他的血闻起来腥而甜。她知道他知道自己会死。而最后那一刻,他又在想什么呢?她永远不会知道了。她拿起茶几上的茄子煲,大口大口地塞进嘴里,还很烫,她被烫出了眼泪。

  众山围绕的平洼之处便是朗乡,一条河分出东西,隔河而歌,四面八方响起呼应,人与人之间就是这么近,也那么远。·

  老四说靠近河边的田地,是一家人赖以生存的希望。他曾赤脚,披着一袭塑料雨披,来来往往与这田埂地头,奔走与学校。他知这方圆百里的山阴里那有当季的野果,哪一片山头春天的笋最嫩,秋天的栗子最甜,也知道山那边的山从未断绝。家门前的那座山,在他年少之时常与伙伴翻越,初次登顶是激动,日后便是感叹。

  一次次绕过山腰,穿过树丛,迎着晨曦,披着朝霞,日复一日的往返学校的日子,被迫在老四17岁的时候停止了,未念完的高中,应该是他这一生的遗憾吧。那个时代的人,哪有什么自我选择。总是要牺牲些什么才能迎来新的时代。放下笔头,捡起地上的镰刀,一刀刀收割着这片稻田,从清晨到月亮高高挂起,打着灯,架起火堆,两人脚踩木踏板左右开弓打水稻,三人做后备工作,一袋袋的稻谷装车运走.....稻田里的蛙声渐弱,七倒八歪的稻谷垛等待着它的二次生命,化为灰烬滋养这边田地,以待下次的“新生”。秋天,真的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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