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建设用地需经规划办批准、国土资源分局办理用地手续。
三、各项建筑设计必须遵守《建筑设施防火规范》,按规定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批。
四、建筑物四邻部分的基础要小于自有用地边界二厘米。
五、排水管一律安装在建筑物落水位一侧,不得安装在临街的一面。
六、十米路以下巷道只准外飘窗楣、雨蓬,不准外飘阳台建筑物。十米路以上按规划外飘。
各地正策落授蕴度及相关条款存在差异,因此在报建流程上也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报建审批手续应以当地建房主管部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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