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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同桌摸完全身无力 上课同桌打开衣服吃我 同桌每天撩开衣服就

时间:2019-06-22 14:03:35  来源:  作者:

  他跳下床,推开柴门,迎面而来的是春风和沁人心脾的花香,他深深地一口气,忽觉肚子咕噜咕噜地响。

  他随手从小院里拿起一根木棒便兴致勃勃地打猎了,在深山中他杀了一只野兔,便它烧了吃了干净。

  他拍拍自己的肚子,打了饱嗝便躺在山坡上睡觉。他望着头顶的密林想一想自己又要一辈子躲在山林无忧无虑地生活就感觉好笑。

  就这样他在招摇山上呆了三十年。在这三十年间,他过着野人般的生活。没有衣服穿,他就狩猎一些野兽做几件简陋难看的衣服,没有食物的季节他就吃虫子和树皮,没有人陪他,他就养了一只鹦鹉与他解闷,有时他我会想起女人,寂寞难耐时,他就拿着武器趁着夜色跑下山去,寻找一户富裕人家,夜间翻墙而入捉他们家的千金女儿。

  他仍旧记得第一次捉的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大约十五六岁,长的漂亮动人。那个小姑娘被捉到山上时哭哭啼啼,无论他怎么哄都无济于事,吵得烦了,他也就恼了。他恶狠狠地拿着刀子架在小姑娘的脖子想要玷污小姑娘。小姑娘奋身抵抗,嘴里破口大骂他是畜牲,他不管她的辱骂就是上下其手扯她的的衣服,直到她被剥的赤条条地蜷缩在小木床的一脚瑟瑟发抖。他一下一扑过去,却被她一脚踹在裤裆处,他哀嚎一声滚下床,痛的哇哇叫。

  他更是恼怒又一次扑过去,这一次他得逞了,小姑娘的被他牢牢地压在自己粗犷健硕的身躯下,他亲吻着她的耳垂,她却恨恨咬他的脸。

  他把舌头伸进她的口中,她流着泪水一咬牙把他的舌头咬掉,鲜血瞬间流出她的口腔。他疼痛难忍松开她的身体,跑下床去,夺门而出。

  她吐出他的舌头,扔在窗外,又舀一瓢水把口中鲜血清洗干净,待一切好了便穿上衣服准备逃走。

  谁知她刚走出门,就看见他一动不动坐在柴门口的石头上,望着自己。

  她知道自己走不掉了,便回到屋里,寻思改天伺机逃走。傍晚他从外面送递给她一只烧鸡,便又跑到外面的石头上坐着,她看到烧鸡也是饿了,便接了烧鸡尽情地吃。

  她再一次想夜晚逃走时,又被坐在柴门口的他拦住,他看了看,一脸伤心对她说:“我只是想让你陪我说说话”刚说完,小姑娘就吓得魂飞魄散跑回屋子里,又用木棍抵着木门,生怕那个没有舌头还能讲话的妖怪进来。

  尽管如此,他还是每日给她送吃的,偶尔会给她摘一支漂亮的牡丹花。一日,她终于愿意和他说话,而说的第一句话却却是:“我……想……洗澡”。他听了笑得像个孩子飞快地跑到院子里找了几块木头做了一个圆圆的大木桶,又烧了几锅热水。他晃悠悠地把木桶搬进屋子里,把热水注入木桶,又在水桶上撒了大量的桂花花瓣,便笑着离开了。

  她褪尽衣物,蹑手蹑脚地走进水中,手轻轻地在水中拨动,桂花花瓣在水中打着转,时刻又散发着香气。她满足地洗着澡,心里对外面的妖怪有了一思好感,但是这种好感又转瞬即逝。

  月亮很亮,满天的繁星很美很美。他静坐在石头上傻傻的望着遥远的牵牛星,望着望着傻傻的笑起来。

  一个月后,她又对他说她想一件新衣服,他高兴地连连点头。他兜里揣着最后存的金子,穿上三十年钱还能穿的留衣服后下了山。他穿过几条山路,在最近的城市里买了一条漂亮的白色连衣裙,又买了一朵漂亮的玫瑰花。城市的漂亮女服务员说玫瑰象征爱情,送给女孩子一定能让她开心,他听了便信了。

  天黑之前他赶到了小木屋,然而小木屋的窗户已经破烂不堪,显然是被她用重物砸的,他推开木门,屋里已经空无一物。

  当他知道她跑了的时候,心里很难受,眼泪禁不住流下来。

  他傻傻地坐在床上,没有抱怨,没有流泪,没有叹气。这时外面冒起一片火光,他趴在窗上望瞭望,发现外面一群举着火把与村民,他们个个来者不善,嘴里还喊着杀妖怪。

  瞬间大火湮灭了小木屋,他本想带着那多玫瑰花逃走,却被掉落的燃烧的房梁挡住,只能眼巴巴地看着玫瑰花在烈火中化为灰烬。

  他拿着那件连衣裙跳下窗,却不慎摔倒,嘴上吃了一口泥巴。村民拿着火把找到了他,几个村民把他按在地上,用绳子捆了个牢固。

  她站在村民中间恶狠狠地盯着被抓住的那个妖怪,看到他眼睛里的惊恐,她高兴极了。

  一个村民把他手中的连衣裙夺下来,扔在火中,又在他胸膛捅了十几刀,只见鲜血把土地染红。他痛苦哀嚎声被堵在口中麻布阻断,唯一看到的是他的眼泪与鲜血流淌下来。

  村民把他的尸体大卸八块,生怕他这个妖怪复活。她提议村民把他的身体埋在不同的地方,并且上面散满了大量的驱鬼符。带头的村民夸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

  黎明太阳升起,他的脖子以下的身躯已经重新长全了,他感觉压在身体上的土壤闷的慌,便扒开泥土破土而出。

  他知道自己失去了自己唯一的家,总感到莫名的感伤,但是又重新打起精神欣喜地下了山。

  他自从离开了小木屋已经在外面流浪飘泊了二十年。二十年他相貌没有一丝的衰老,头发倒是剪了上百回,为了活的不像乞丐,他不厌其烦紧更换发型的时代潮流。

  他没有任何法力,只是不老不死,不懂什么风水算命,有时候他想当个江湖骗子当做营生,但是他生的俊俏,粉面白牙,没有人信他。反而挨了不少打骂,本有的钱也被那些人抢光。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发现社会突然大变样,一群西洋鬼子出现在上海街头,他们昂首挺胸,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这群西洋鬼子在他的印象里和一百年前没有什么两样,都是让他极其厌恶的。后来有一天,他从街头的喇叭里听到了社会变样的原因――改革开放。他不知道改革开放是什么意思,因为千年的生活已经让他对未知的东西产生了探知的厌倦。

  到底是改革开放了,社会变了样,他的街坊邻居都丢了锈迹斑斑的老牌解放牌自行车,换上了样式奇特的洋式自行车。他没有钱换自行车,但是又怕别人嘲笑他车旧,便重新为车刷了一层红油漆,但是邻居的眼睛却异常的明亮,一眼就认出了他的把戏。开革开放了,他决定找一个一个体面的工作。他有千年的记忆适合当一个教书先生,但是他怕不老不死怕露馅,只好将就在一个饭店里当了服务员。他生的好看,惹得一群女顾客老是盯着他看,盯得久了,他也会害羞的不行。有一天,一个穿着时髦的女顾客往他的口袋里塞了一千块钱,并示意他跟着她走。他来不及猜忌,就被她拉拉扯扯推搡着离开了店门。她领着他进去了一家高档的酒店,又递给他一瓶进口的可口可乐,给他换上一件进口美国阿玛尼。他大瓶咕噜噜喝着可乐,坐在皮沙发上看着黑白电视机上上演的电视剧。她从浴室里走出来,望着沙发上的他甩着湿漉漉的头发。他扭头看了看,看见她穿了一件薄如蝉翼的水银色浴袍,两条修长白腿在金黄山的灯光下闪烁着奇异的光,这让他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毕竟他已经四五十年没有碰过女人了。她一把搂住了他腰,顺势依偎在他怀里说:“你跟着我过吧!我保你衣食无忧,天天吃穿美国进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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