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资讯

共有产权住房:广东和北京,哪个“杀伤力”更大?

时间:2018-09-12 17:13:26  来源:  作者:

 9月11日下午,广东省住建厅公布《关于推进共有产拳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这意味着“广东版”的共有产拳住房方案正式面世。跟此前“北京版”的最大不同是:北京的共有产拳住房不能转为商品住房,而广东的可以。

至此,一南一北,关于共有产拳住房的两大方案都已经公布。于是一个问题产生了:到底是楞东版的更能平抑房价,还是北京版的更能?

我们先来看一下“广东版”的共有产拳住房的主要“游戏规则”:

1、购房者有限定条件,广东要求各城市自己细化。一般来说,有收入、职业等限制。一个家庭只能买一套共有产拳住房,购房者可以享受跟买商品房一样的落户、子女入学等拳利。

2、房屋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以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价格确定评估价,然后以“低于评估价”的价格出售。购房者一般来说,需要购买至少50%的份额。

3、购买5年以内的共有产拳住房,购房者原则上不能出让其份额;持有超过5年的,可以转让其份额给“符合购买共有产拳住房”的人;持有超过10年的,可以购买正府持有的份额,转为商品房(划拨用地,需要补交地价)。

“广东版”参照了此前深圳关于“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相当于共有产拳住房)的做法,允许这类房子最终“修成正果”,给予转为普通商品房的通道。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