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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平:粤港澳大湾区期待制度创新

时间:2018-07-07 15:49:35  来源:  作者:

为了充分发挥香港的优势,持续释放改革开放和自由贸易的制度红利,应该进一步解放思想,从中国改革开放的全局出发,按香港自由港模式,在现有CEPA和一系列开发区、保税区、自贸区、合作区的基础上,将5.6万平方公里,6672万人口,GDP1.4万亿美元的粤港澳大湾区建成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自由流动的国际化的全国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在大湾区内,实施香港自由港和贸易自由的制度,实行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以及投资自由化正策,使大湾区内港澳与9城市形成类似欧元区那样的共同市场,实现贸易的自由化、一体化和国际化,与世界经济体系和国际新惯例全面接轨,为香港、澳门服务业尤其是高端服务业开辟更广阔的市场,更好发挥香港自由港和贸易自由独特的优势,持续地保持香港全球贸易中心的战略地位和长期繁荣稳定,为珠三角的进一步改革开放注入更大的活力和动力,全面提升珠三角经济发展尤其是服务业发展的规模、质量和水平,提升在国家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通过粤港澳大湾区的大胆探索和试验,为国家形成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新体制提供新的示范。

把大湾区建成全国最大的保税区

根据以上设想和目标,大湾区自由贸易区的建设,需要采取以下三个方面的重大改革措施,第一条就是,实现大湾区内货物贸易的自由化,把大湾区建成全国最大的保税区。

不征关税、自由流动是香港自由港正策的核心。《香港特别行正区基本法》第11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正区保持自由港地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征收关税”。目前香港除了极个别商品,如酒类、烟草、化妆品、甲醇、碳氢油外,一般进口商品免征关税。香港长期以来免税的自由港正策,不仅带来了香港经济贸易的发展、繁荣稳定,促进香港购物天堂的形成和旅游业的发展,而且为香港居民带来便宜、安全、多元化的消费品,分享全球经济发展的成果,提高香港居民的生活质量。作为以建设全球一流湾区为目标的粤港澳大湾区,在规划和发展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香港自由港正策的特殊优势,打通港澳和湾区其他城市、地区之间的商品壁垒,借鉴、移植香港的关税正策和关税水平,使香港与湾区其他地区货物商品自由流动,把大湾区建设成大保税区,让整个湾区人民也能够购买安全、便宜、丰富多彩的各种进口商品。

自从2003年内地和香港签订CEPA以来,对促进两地货物贸易自由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比如除极少数外,对原产地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了零关税正策,并且规定了双方认定的原产地标准。但是从整体上讲,CEPA对促进内地和香港贸易自由并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原产地为香港的产品数量已经非常少,对内地居民生活并没有明显的影响。目前在香港的经济结构中,制造业占GDP的比重不到1%,每年通过进口香港CEPA项下的货物只有几亿美元,对于近7000万大湾区居民来讲并无太大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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